1月24日,我院公园路院区经济护卫中队队员杨先告、叶涛等被授予鹿城区“社区好人”荣誉称号,鹿城区委宣传部、文明办等相关负责人为其颁发荣誉证书。
据悉,2018年8月25日7时25分,公园路县前汤圆店发生火灾,经济护卫中队保安人员及时发现,当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。在统一部署下,经济护卫中队队员带来灭火器火速聚集,备用的安保人员配合救援迅速穿上救火服并赶至院区离火灾最近处,就近接来消防水管协助消防支队一起奋力灭火直至大火熄灭。
经济护卫中队队员按照“一点着火、多点出动、邻里互助、协同处置”的原则,保卫了邻里的安全,彰显了我院保安队员临危不乱、见义勇为的精神。